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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C04C19000299  

 

攸關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權益的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昨天在立法院停會前最後一刻終於三讀通過。

未來年滿20歲的民眾可以「預立醫療決定」。

新法也讓病人可以指定「醫療委任代理人」,以20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為限。

楊玉欣表示,通常病人接受治療,都是要有血緣的家屬簽署同意書,

但隨著社會結構改變,單身未婚、同志朋友、沒有配偶子女的人也需要醫療委任代理人,

讓病人在面臨生命的最終點,能夠放心的把決定權交給信任的人處理。

 

 https://tw.mobi.yahoo.com/news/%E9%87%8D%E7%97%85%E5%8F%AF%E6%8B%92%E7%B5%95%E6%80%A5%E6%95%91%E8%87%AA%E4%B8%BB%E5%96%84%E7%B5%82-215007279.html

 

 

加碼補充:

 

自由開講》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真的可以保障同志嗎?

http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breakingnews/154532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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